加税局抽查17万福利金(牛奶金)帐户 6成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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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岛日报特约记者汪威:就离境多少天即意味着失去牛奶金的问题,加拿大税务局回应称,原则上,家长或监护人带同孩子离开加国,都应该报告税局。一般而言,前往国外作短期探亲访友或旅游,毋须停止领取福利金,但税务局建议家长或监护人临行前应致电1-800-959-1953加拿大税务局查询。
  加拿大税务局发言人Peter Delis表示,根据加拿大税法规定,加拿大儿童福利退税(俗称:牛奶金),是提供给在加拿大生活的小孩子的津贴。根据该含义,接受津贴的儿童及其监护人,必须是以加拿大为长期居住地,方能领取。
  Delis表示,儿童如果在中长期内不在加拿大生活,监护人应该立即通知加拿大税务局,局方将停止发放儿童福利退税,待儿童返回加国后,监护人可再次申请。如果儿童仅属短时间内随父母出国探亲度假,毋须停止收取该津贴。
  网上及坊间有传闻指,领取牛奶金人士及儿童离境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83天的说法,税务局回应时称,税法事实上并无对福利金申领人离境时限作明确规定,强调福利金申领人,必须反覆查验自己是否持续满足所有申领条件,相信很容易做出判断。
  税务局亦指,「183天」的说法,事实牵涉的是「税务居民」和「非税务居民」概念。比如本国驻外的政府雇员、或者本国驻守海外军人、本国公司驻外工作人员等虽然长期在加国以外地方居住,但就仍被认为是加拿大税务居民。该些人士若要为子女申领儿童福利金,仍需满足其他多个申领条件。
  记者向税务局查询违规收取福利金案件个案情况及所有同类案件涉总金额,税务局回应称没数据可提供,也不对具体的个案作回应。
  税局再次强调,2011年至2012年间,税局在全国曾抽查171,100帐户,并对其中63%的进行福利金支付的调整甚至取消支付。
  加拿大税务局会在税务审查的蛛丝马迹中发现问题,对有疑问的案例作出跟进,但税局亦鼓励相关人士可自行向税局「自首」,亦即循「Voluntary Disclosures Program 自我透露计划」,向税局纠正过往报税中不完整或不全面资讯,积极偿还税金或退还福利,当事人将会免除由此带来的惩罚。

联手税局查牛奶金诈骗? 边境局未接招

  星岛日报特约记者汪威:加拿大边防局发言人Antonella Di Girolamo对本报表示,牛奶金的领取资格确定由加拿大税务局掌管,边防局在该事项上没有发言权,而边防局工作人员亦无权过问入境旅客的相关情况,但由于每个案例都有其独特性,无法一概而论。
  Girolamo指,一些长期未在本国居住的加籍儿童,海关人员可能会按照实际情况作出询问,但一般而言,加拿大边防局更加关注加籍儿童失踪或绑架问题,对于边防局是否会和税务局联合执法,追查诈骗牛奶金,。
税局对证实骗取福利金的人可判处以下惩罚:
  1、因疏忽等原因构成民事性质税务诉讼的,除必须退还全额多领取的福利金外,还可能需向税局支付涉案税金50%的费用,作为罚款;
  2、税案情节涉及刑事性质的,除退还全部涉案税金外,需支付涉案金额50%至200%不等的费用作为罚款,并可能面对两年监禁。